8月16日,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了对甘肃的兰州、天水、白银、金昌、酒泉、庆阳、武威、平凉、嘉峪关、张掖、定西等11市地的40家(组)生产企业生产的大桶饮用水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查,结果显示甘肃省桶装饮用水合格率仅有55%。
据了解,纯净水是直接饮用水,其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因此质量状况也受到广大消费者的日益关注,纯净水生产企业必须保证其生产条件能满足纯净水生产的要求。
本次抽查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微生物指标超标,甘肃庆阳三利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纯净水厂第一分店的“天源”牌18.9L/桶纯净水超过标准要求近25倍;甘肃省核工业219大队纯净水厂的“219”牌11.9L/桶纯净水菌落总数,超过标准规定值16倍。部分企业缺乏必要的臭氧杀菌设备,单纯依靠消毒剂和紫外线杀菌,致使产品的卫生指标达不到标准要求;电导率不合格。甘肃省电信公司平凉市分公司的“斯维特”牌18.9L/桶纯净水实测值为240μs/cm,超过标准规定的23倍。该产品菌落总数超出标准规定近5倍。在纯净水生产中,同样的生产设备,生产电导率越小的水,所需的原水量越大,生产成本也就越高。有些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导致电导率不合格;个别产品高锰酸钾消耗量超标。产生问题的原因是饮用水生产企业采用二氧化氯水溶液进行包装物的消毒,为防止微生物指标超标,一味加大消毒剂浓度或者是消毒剂清洗不彻底,致使消毒剂残留于水中,造成游离氯超标;企业为减少生产成本,长期不更换过滤膜,不定期清洗管道,造成了高锰酸钾消耗量超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