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30年广东环境保护成绩斐然
内容摘要: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广东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是,随着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环境保护工作任务也越来越艰巨,需要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和重视。
关键词:环境保护 情况分析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广东省各级政府始终把保护生态环境摆在重要位置,坚持以维护地区环境安全为目标,以控制污染和构建生态和谐为重点,全面加快环境保护各项建设,使全省在经济持续增长的同时,保持了环境质量的基本稳定,生态文明建设得到了新的发展。
一、主要成绩
(一)机构设置健全,法制法规建设日臻完善。三十年来,围绕环境保护工作,广东省狠抓了环保机构、人员队伍和法制法规建设。全省环境保护工作机构和年末实有人数由1990年333个和3337人,发展到2007年的1011个和9664人,2007年比1990年环境保护机构数增长了2倍,年末实有人数增长了1.9倍,确保了环保机构和人员队伍的落实。在认真贯彻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同时,广东还结合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先后制定和颁布了一大批地方环境保护相关法律和法规,使地区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制度,从部分到全面,从单一到配套,不断得到完善。先后制定和实施了《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广东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等法规。并根据生态环境发展情况制定了《森林保护管理条例》和《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针对废物和废气排放,制定了《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条例》和《广东省城市垃圾管理条例》等等。改革开放以来共先后制定环保法律法规和相关实施办法139个,使广东环境保护工作基本做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资金投入充足,基础设施建设快速发展。为推进地区环境质量的不断改善,广东省加大了对环保设施建设的投入,基础设施建设得到了快速发展。1990年全省投入污染治理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83亿元,2007年增加到826亿元,2007年环境保护投资占GDP比重达到2.69%,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投入得到了快速增长。在有效资金的保障下,2007年全省共建成污水处理厂127座,污水处理能力达874.4万吨/日。珠三角地区所有县(市)完成了污水处理厂的建成。全省已建成烟气脱硫的火电机组总装机容量已达2399万千瓦,居全国前列。2008年前全省所有12.5万千瓦以上机组将完成脱硫设施建设。为加强环境状况的监控,为全省21个地级市环保部门配备有环境辐射监测仪器设备,67个县(市)各配备有流动监测车,有效增强了基层环保部门快速反应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在中央污染减排专项财政资金的资助下,广东还组织开展了国控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的建设,环保信息监测网络也进一步得到完善和拓展,环境辐射监测能力有了较大的提高。
(三)注重协调发展,生态环境质量保持稳定。三十年来,广东省注重生态环境的协调与和谐,在森林防护、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经济开发等方面,相互依存,同步发展,确保了生态环境质量的基本稳定。全省森林面积由1978年的516.5万公顷,增加到2007年的935.16万公顷,增长81.1%;活立木总蓄积量由1978年的16894万立方米,增加到2007年的40320万立方米,增长138.7%;森林覆盖率由1978年的30.2%,增加到2007年的56.3%,增长8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