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网首页 > 水工业行业 > 标准法规 > 法规新闻
 
贵阳新规定 违反“禁磷”最高罚款10万
2008/9/1/08:52  来源:贵阳日报  作者:骆明 俞莹

    在生产、销售和在生产经营中使用的洗涤用品,其产品包装的显著位置必须标有“无磷”标识,违者最高可罚10万元。8月26日,《贵阳市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规定(草案)》提请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十一次会议审议。

    近年来,指贵阳市的红枫湖、百花湖等主要饮用水源已多次发生富营养化现象,其原因就是大量含磷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排入河中,致使这些含磷量过高的污水回流到地表水域之中。而生活污水中的磷,除来自人类的排泄物、食物污染外,含磷洗涤用品的普遍使用是一大原因。因此,通过地方立法,在全市范围内采用强有力的法治化管理手段,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含磷洗涤用品,减少磷污染来源,防止水体富营养化已经迫在眉睫。

    《规定(草案)》明确指出,不得新建、改(扩)建生产含磷洗涤用品的建设项目,现有生产含磷洗涤用品的单位,应当限期转卢或者关停含磷洗涤用品生产项目。

    而在贵阳市生产、销售和在生产经营中使用的洗涤用品,其产品包装的显著位置应当标有“无磷”标识。同时,对违反规定生产含磷洗涤用品的,由质监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生产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规定》要求,销售含磷洗涤用品,由工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并可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在生产经营中使用含磷洗涤用品的,由环保部门责令停止使用,并可处5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想让您的事业成功吗?
网上赚钱成功三步曲
1 不是会员
2 已是会员 免费宣传产品
3 推广公司 让生意火起来!
  
【我要评论】 【大 中 小】  【打印】
 关于“环保、饮用水”的资讯
·污水处理业务:广阔发展空间盈利能力  (8.28 8:50)
·中科院展开多项科研 调查解秘青海湖  (8.26 8:57)
·水价上涨 水务环保概念有望加速突破  (8.21 17:22)
·湘江全面“体检” 严控污染物排放总量  (8.21 10:6)
·鞍山市依法推进水污染治理世纪行活动  (8.21 10:6)
·天利环保:要健康当然要“绿色饮水”  (8.20 16:31)
·金东纸业博弈环保组织考验 开展拉锯战  (8.20 15:18)
·东莞工人偷排半吨氨水 毒杀数万斤河鱼  (8.20 10:19)
·关注开能的成长潜力及其自主研发能力  (8.19 15:18)
·陈光荣:珠海的新使命、新目标、新路径  (8.19 9:9)
慧聪推出行业专属服务 个性化是大亮点
[燃情奥运 企业大显身手][三款优质净水设备推荐]
·世纪飓风登陆美国百万人撤离
·节能污水空调冬供暖来夏制冷
·我国首只治污减排债券正发行
·水价超定额累进加价收费制度
·广东桶装水亚硝酸盐严重超标
·洋水务谋局水价 消费者买单
·攀枝花地震32人死 余震5.6级
·湘江流域“全面体检”保水质
·贵州黔灵湖数千村民饮水困难
·“十五”水价格改革取得进展
·[技术]水处理膜分离系统应用
·[净水]饮用水污染如何鉴别?
返回慧聪水工业网
慧
聪
网

赢
造
企
业
网
上
贸
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