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久前结束的第八届世界制药原料中国展上,以青霉素工业盐及其衍生物、维生素类等大宗原料药为代表的中国原料药价格高位运行,成为继续引领中国制药走出低谷的强劲动力。
然而,在市场繁荣的背后,忧患一直存在,环保的压力如影随形。
“如果按照新的污水排放标准,我国原料药企业没有一家可以达标。”6月23日,国家环境保护制药废水污染控制工程技术中心负责人、正高级工程师任立人出现在由北京东方比特科技有限公司(健康网)和上海易贸资讯公司联合举办的“抗生素产业国际论坛上”,他的话像一记重锤砸在了参会者的心上。
1:实施进入倒计时
2007年10月20日,国家环保总局(现国家环境保护部)网站陆续发布了《制药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据任立人透露,2008年6月下旬,国家环保部对该标准又开始进行新一轮征求意见。“到这个阶段,标准的各项指标已经基本确定,发布的日期已经不远。”
据了解,国家环保部发布的《制药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按照产品、生产路线分为六类:发酵类、化学合成类、提取类、中药类、生物工程类、混装制剂类。其中,治理难度最大、业内对标准反应最激烈的就是发酵类和化学合成类,涉及到所有的原料药生产企业。
据任立人介绍,新的《制药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在执行上分为新建企业和现有企业两类。现有企业是指该标准实施之日前建成投产或环境影响评估文件通过审批药类生产企业和生产装置;新建企业是指自该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新改、扩建中药类制药建设项目。新标准设定了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制和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其中最敏感的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制中,对发酵类产品单位耗氧量(COD),现有企业的标准由原来的300毫克/升提高到200毫克/升,新建企业标准由200毫克/升提高到120毫克/升。与此同时,如果企业单位产品实际排水量超过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须按污染物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将实测水污染物浓度换算为水污染物基准水量排放浓度,并以水污染物基准水量排放浓度作为判定排放是否达标的依据。“这个指标不仅包括工业废水,还包括生活污水、冷却水、厂区锅炉核电站废水在内的一切废水,而原来只考核工业废水。引入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能够有效杜绝企业通过加水稀释的方式降低COD浓度的做法。”
按照新标准的规定,现有企业将于2009年1月1日开始执行表1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制,自2010年7月1日起执行表2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制;新建企业将于新标准颁布之日起执行表2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制。“尽管新标准还没有正式发布,但是老企业执行表2标准、COD达到120毫克/升的过渡期只有不到两年了,更何况,执行表1标准COD达到200毫克/升也不容易——形势是非常严峻的。”任立人说。
2:行业面临治污难
“我国制药行业环保欠账太多,原来许多企业都是得过且过,现在国家痛下决心治理,是到了还账的时候了。”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俞观文说。
2007年,中国原料药在经过价格低谷后全面反弹,一路走高,全行业利润率大幅上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