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22日是第十六届“世界水日”,3月22—28日是第二十一届“中国水周”,为贯彻和落实好水利部《关于组织开展2008年“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宣传工作的通知》(办政法〔2008〕31号)精神,切实组织好各项宣传活动,近日,省水利厅向各市水利(务)局,厅直各单位发出通知,要求各单位做好2008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工作。
通知要求:各市、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水利工作实际,围绕“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确定的宣传主题,抓紧安排落实,认真组织好此次宣传活动。要加强组织领导,专题研究部署,落实人员和经费,注重实效。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扩大范围,创新形式,开展好宣传活动。主题宣传画由省厅统一印刷和发放。要将宣传活动工作总结(总结要标明各项宣传数据)于4月20日前报到省厅水政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