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人大一届三次会议上,大会决定将白杰等10位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治理海拉尔河污染的议案》作为议案办理,并成立了专项调研组。调研组分别赴海拉尔、牙克石、鄂温克等旗市区对海拉尔河流域污染治理情况进行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市委、市政府对海拉尔河流域污染防治高度重视,成立了防治领导小组,并将防治责任与任务分解,落实到沿河各旗市区政府。市政府几次召开市长办公会议督促落实,并全面启动了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建设,海拉尔区建成日处理污水5万吨的污水处理厂,牙克石市建成日处理能力3.4万吨的生活污水处理厂。同时,加大了对重点污染企业的监督管理力度,使一些沿河重点排放废水未达标的企业经改造合格。市政府制定了《呼伦贝尔市水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和《呼伦贝尔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仅一年多时间,海拉尔河污染治理初见成效。
据监测,陶海断面水质已由2004年1-5月的劣Ⅴ类,变到6-7月的Ⅴ类,8-9月的Ⅳ类,10月的Ⅲ类,海拉尔河水质状况明显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