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从市物价局获悉,从4月1日起,蓬江区、江海区各类污水处理费将实施第三步调整。届时,两区生活污水处理费综合价将由原来的0.609元/立方米调整为0.709元/立方米,期间两区居民使用一吨水,将支付1.85元,其中1.2元为自来水费,0.65元为污水处理费。
据了解,目前我市蓬江、江海两区的污水处理率仅为22%左右,与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提出的“2005年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45%,5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达到60%以上”的要求相差甚远。市政府十二届三十一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从2006年4月1日起(按当月抄见水量)对蓬江区、江海区生活污水处理费实施第三步调整。到目前为止,我市已经分别于2004年4月、2005年9月实施了前两步调整,此次是第三步。
据悉,本次污水处理费价格上调仍然采取的是不同行业、不同用途上涨额度一样的原则,即各类用水的污水处理费全面上涨0.1元,其中:
居民生活用水由现行0.55元/立方米调整为0.65元/立方米
行政事业用水由现行的0.70元/立方米调整为0.80元/立方米
工业用水由现行0.50元/立方米调整为0.60元/立方米
经营服务用水由现行的0.90元/立方米调整为1.00元/立方米
特种行业用水由现行的1.10元/立方米调整为1.20元/立方米
此外,以水为主要原材料的生产企业按实际排水量或实际用水量的50%计征,污水处理费由现行的0.5元/吨调整为0.6元/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