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要命的是,这些企业往往还在淮河的上游。像漯河市,1986年经国务院批准升格为省辖市,第二年,就曾与清华大学环境工程系联合完成了一个《漯河市水污染控制系统规划研究》,市政府鉴于市区几家造纸厂都各自拥有一套独立的草浆造纸系统,就决定以第一造纸厂为依托,统一建设一个年产35000吨商品纸浆基地,再配以碱回收装置,从而实现“集中制浆集中治理、分散造纸、解决污染”的最佳格局。但曾经去漯河市调查淮河污染的陈桂棣说,“集中制浆”的初衷,原是为“集中治理”,但直到他去漯河采访时,造纸厂的碱回收工程只是搞了点“土建”。结果产量扩大,导致污水排放量进一步增大,当时光这一个厂每天综合排污量就是15000吨。“但放弃污染,也意味着要放弃经济增长点和可提供的就业岗位”。10年投入600多亿元巨资,淮河水质似乎“原地踏步”�淮河流域水污染问题,再度引起国家有关部门的高度关注。
来自国家环保总局的资料显示,淮河、海河、辽河仍然是我国七大水系中污染比较严重的河流。主要污染项目为氨氮、COD(化学耗氧量)、高锰酸盐指数和总磷等。
环保总局局长解振华说,由于一些企业违法排污,造成一些支流被污染,出现了污染反弹的现象。但淮河流域的污染防治也取得了不容忽视的进展,从1996年到2003年,淮河流域的GDP增长了134%,但水体主要污染物COD的排放量却降低了50%。
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要清醒地看到,淮河流域的水污染治理是国家在经济欠发达、人口密集、污染严重的地区首先起步的,治理难度之大是前所未有的,它所取得的成效也是相当脆弱的。造成淮河流域污染反弹的主要原因首先是地方保护,流域内各级政府没有严格按照环境容量组织当地经济社会活动,以浪费资源、污染环境换取经济增长的传统生产方式仍然存在。二是资金投入不足,治污工程建设滞后。到目前为止,淮河“十五”计划投资完成率仅占33%,个别省份甚至不足20%。污水处理厂建设缓慢,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低。全流域尚有85个城市污水处理项目未动工,大部分城市污水处理厂没有实行市场化运作,多元化投资机制尚未形成。三是结构性污染依然突出,企业超标反弹严重。四是非工业污染日益突出。化肥、农药施用量不断增加,其中约70%的用量流失或残存在土壤和农产品中,并最终进入水体。这一切,均使得我们治理污染的速度赶不上环境破坏的速度。
“直接饿死还是间接毒死,在面对这样的选择题时,我们难免会犹豫。”一个地方官员向记者感叹道。
治污的法律空白
无独有偶,淮河“治了又污”的怪圈也是黄河治污无法跳出的。
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局办公室副主任张清告诉记者,黄河流域自身经济支撑能力不足以解决黄河水污染问题。黄河流域多属经济不发达省份,发展经济,解决吃饭问题仍是各地方政府首要考虑的。因此,各工业企业很难有资金投入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政府本来就紧张的财政也不可能在治污方面投入。
从大方面来说,治理黄河也缺乏法律后盾。国家目前针对水污染有《水法》、《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办法》等。但这都是所有流域通用的大法,针对黄河的可操作性的细法并没有。
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局副总工程师尚晓成认为,应该结合黄河的实际情况立法。整个黄河流域从水资源保护、污染防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都缺乏一套行之有效的办法。1991年成立的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局由水利部和国家环保局联合领导,负责黄河水质检测。该局人、财、物归水利部管辖,业务上和国家环保总局又密不可分。监测水质,却又无执法权。只能将监测数据上报国家环保总局,由国家环保总局再转递各地方环保局,然后由地方环保局具体执法。地方环保局往往要顾虑地方经济发展,更少考虑环境生态保护。